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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绍振评刘亮程《在新疆》

发布时间:2016/4/14 15:36:13

诗人刘亮程的成名作《一个人的村庄》,并没有多少直接抒情,根据他“文学是梦学”的原则,展示了梦幻式的写实,却开拓了一种诗化与哲理交织风格。他虚构了只有一个人的村庄,让个体生命在不受社会干扰的境界中,展示孤独的生命与荒漠的自然之间对话,显出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哲学内涵。因而,他被誉为“二十世纪中国最后一个散文家和农民哲学家”。

在最近出版的《在新疆》中,他把目光从自然转向与人的关系,坚定地遵循着他的梦学原则,并不拘于亲情和友情,而是把人与庄稼家畜的关系置于核心,把记忆作为梦,时而以人,时而以植物,时而以家畜的视角,渗透着充满农民天真如童话、深沉如哲学的想象。这使得他的想象超越了一般散文家的边界,如让狗叫和庄稼丰歉建构因果,以驴的“心理”想象青年男女钻庄稼地的刹那的秘密,等等,日常生活因而发出审美的、幽默的情趣。

在他的笔下,不存在绝对客观的实在,一切都由经验和记忆定性。“这个世界是人想出来的,我们有时活在自己想的事情里,有时活在别人想的事情里”。
  这就是他艺术纲领,也是他的思想纲领。

他观察人生强调记忆和现实的错位,在个体中在看似狭窄的记忆中,穿越时间和空间,在想象中自由地作逻辑的推演,概括生命的美好和生命的无奈。他把亲人分化为自身的过去和未来。在前辈的生命历程中想象生命从幼稚到死亡的必然。以记忆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的消失和重建为亲人和自我确定不同的性质。过去是记忆的变异,而未来虽是记忆的空白,而空白恰恰显示出生命的局限,从而在审美的诗化中焕发出审智的异彩。西北农村的现实和生命,在他朴素的口语和没有复合句的语言中建构起浑然一体的和谐诗意,而生命的哲理则以一种宁静致远的风度渗透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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