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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雯雯:不当乌合之众

发布时间:2017/7/14 15:06:05

《广雅》曰之:“和,谐也。”

    《中庸》又言:“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

    于群体而言,“和”当为海纳百川,而不该是一枝独秀。万绿丛中的一朵奇葩,有人却认为这是和谐的污点,而我则感不然。若以《中庸》之观点视该群体,即便是万绿丛中一点红,也同样是种和谐之美。反之,假使有人因为这抹艳色破坏了他所谓的视觉美感,便决心将其铲除,我则必须对此提出质疑,或许这是强迫症患者才该做出的举动。

    俗言常道:“真理总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倘若群体因为真理的特立独行便一概排挤持真理者,那么对于任何的新思潮,无论其正确与否,都将被视为绝对谬论。然而可悲的是,正如王小波所言:“接受伦理体系比接受真理体系要简单得多。”于是,对于群体来说,简单化的思维方式才是其一贯的做法。那么,这种错误的根源来自何处呢?这正是由于群体中的个人,即便在没有任何外力强制的情况下,他也会情愿让群体的精神代替自己的精神,更多地表现出人类的一些原始本能。而随着群体的不断壮大,这种“集体潜意识”便将逐渐上升成为覆盖全社会的伦理体系,于个人而言,与之抗衡便愈发成为无稽之举。

以史为证,相较统一而空洞的口号,思想的碰撞往往更能带领群体走向繁荣。春秋战国之际,诸子百家的兴起,辩论争端的盛行,无疑为文化的昌盛之景立下汗马功劳。但是,在文革时期,国人几乎成为群体的行尸走肉,只是一味求同,直接造成了真理沦丧,法律无存的乱局。面对这惨痛的史训,当下的我们,难道能心安理得地成为这种群体中的一名乌合之众吗?自是不可!可是,为何在当时却没有足够强势的力量与这种倒退的思潮抗衡呢?这正是因为个人已经习惯了被群体同化,宁愿埋没于群体的错误中,也不敢质疑群体的权威。然而,倘若那时有更多人存在“特立独行”之精神,是否就可能探得真理的实迹呢?

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指出,进入了群体的个人,极易受群体的感召,从而成为一名“无名氏”,而法不责众的经验又使他们敢于去挑战真理的底线。那么,为了避免这种过失,有时便需要我们有一份对于真理的坚守,一点标新立异的已见。

被人理解是幸运的,但不被理解未必不幸。叔本华曾说:“要么庸俗,要么孤独。”但我期待有一天,大众能放弃固有的伦理约束,去探寻真理的实迹。如果做不了痛苦的苏格拉底,也要拒为乌合之众。如此,持真理者及寻真理者将凝聚成强大的群体,不必庸俗,无需孤独。

 

学生:傅雯雯

指导老师:李长忠

学校: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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