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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晨语:二叔公的萝卜地

发布时间:2023/11/7 16:02:01

大概有几年没有见过二叔公了,我常常想起他的萝卜地。

二叔公的家在一片小小的湖的中央。每次看望他,都要走过一条没有护栏的小路,也不敢走得靠边,生怕一个踉跄摔进湖里。

湖中的房子,自然不算很大。除了建房,二叔公还在屋后开了一块地,种白萝卜。地很小,只有一间房那么大,和人家的万亩良田自然比不了,二叔公在地里却忙得不亦乐乎。

每次去那里,我只在屋里坐上一会儿就待不住了,屁颠屁颠地跑去萝卜地,跟着二叔公一起侍弄萝卜地。记得有次,我看到二叔公似乎在松土。他佝偻着腰,双手拉着一种不知叫啥的农具,耙着地里的土,来来回回走了一遍——这并不需要多久。待他抬起头看我,脸上的汗珠已经把头发结成一缕一缕,穿着的老头衫、老头裤和解放鞋上满是泥土的痕迹。他似乎因为给这块小小的萝卜地松完了土而感到十分满足,咧着干瘪的嘴,无声地冲着我笑。

他喜欢萝卜地,原因莫过于地里的收成可以分享给亲人朋友。记得有天他邀请我摘几个萝卜。我走进绿茵茵的萝卜地,萝卜宽大苍翠的茎叶,映衬在淡蓝淡蓝的天空下,像一幅风景画——不,怎么能说像呢?这本就是一幅闲适的农村风光图,蓝、绿,还有土地的棕黄,对比鲜明却又格外和谐。我绕了一圈,挑了几个看起来叶子最为宽大的,两手拽紧,猛地一拉,竟然没拉动,还是借了二叔公的力,才晃晃悠悠地把萝卜扯出来。确实是个大萝卜。二叔公接过萝卜,把茎叶仔仔细细拔干净,用手拍去萝卜上残留的泥土,就着地边的水龙头冲了冲,就递给我。我大口一咬,一股清甜伴着一点辛辣,清口又饱满的汁水顺着喉咙流下,简直美味至极。

二叔公大方地让我多拔几个,带回厦门。“这是自己种的,比外面买的好吃。”他指着拔出来的萝卜说。最后,二叔公找了一个红塑料袋,装了一袋子萝卜塞到我的手里,沉甸甸的。

二叔公在地里弯腰劳作的画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每当他埋下头,半头白发十分扎眼。有时,我也看到二叔公握着铁锹,在地旁守望。这时候我不禁想,他种这块地到底为了什么?为了卖萝卜赚钱?倒也不是。二叔公几个子女都挺孝顺,小日子过得还算滋润。再说了,这么一小片地,种出这么些萝卜,虽然自己吃是多了些,但要是卖又能卖多少钱?

我想,大概老一辈人都喜欢劳动吧。劳动已经成了他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对他们而言,劳动是精神的寄托,是他们向社会展示自己的价值的唯一方式。所以二叔公珍爱这片萝卜地,享受和亲友分享这块地里的劳动成果,因为这已经成为他的归属,心灵上的慰藉。

已经很多年没有去看望二叔公了。我希望还能看见,蓝天之下,他在绿油油的萝卜地里埋头干活的样子。

(作者通联: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实验中学初二)

 

推荐理由

指导老师刘小丽:小作者的记叙真诚而朴素。一个常年在田间劳作、为人忠厚善良的老者形象鲜明而生动。这块普通的萝卜地,是老人家的精神寄托,也是中国农民一生的希冀。在这块地上,有汗水有收获,有亲情有希望。

特约点评

福建省龙岩市高级中学杨萍老师:“劳动”是这几年非常受关注的话题,中考也曾考过,不少同学害怕此类话题,因为劳动实践很少,不知道写什么,本文可以提供一个思路:既然自己劳动实践少,不能借鉴他人的实践吗?自己没有种过萝卜,但是自己的二叔公很喜欢种萝卜,种萝卜就是劳动,借写二叔公喜欢种萝卜来思考劳动的意义和价值,总比自己搜肠刮肚或者胡编乱造劳动经历要可靠多了。

有了题材并非万事大吉,因为这只是解决了写什么的问题,还没解决怎么写。我们看文章,作者先写二叔公劳动的情形:佝偻着腰,脸上的汗珠已经把头发结成一缕一缕,干瘪的嘴,无声地冲着我笑。具体而微的人物描写勾勒出二叔公虽然辛苦却快乐的情形。

再写萝卜地里色彩斑斓:蓝、绿,还有土地的棕黄,从视觉入手。拔萝卜竟然拔不动,可见萝卜之大。吃萝卜,味道清甜可口。这一段的描写从多感官入手写出劳动的果实之美,这就为下文点出劳动的意义做了很好的铺垫。

接着顺理成章地写到为什么二叔公明明不缺钱,却如此热爱劳动,借此分析劳动的意义和价值,使之区别于一般的习作,使文章的主题得到了升华。当然,如果这不是作文,而是当成散文来写,我倒建议这一段议论不必写出,让读者自己体会更好,但是作文毕竟和散文是有区别的,因为读者不同。

结尾很自然,呼应前文和题目,这是文章的另一个优点,写身边人,身边事,记所思所想,这和作者平时爱思考的习惯有很大关系,否则,文章不会如此自然。所以,假如我们有写日记、周记的习惯,随时记录和思考,写出好作文就不是件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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