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的撰写办法
发布时间:2015/4/24 9:26:05
决议一般由标题、通过日期与正文三个部分组成。
一、标题
多采用“会议名称+事由+决议”的形式,也有采用“事由+决议”的形式,但很少有仅以“决议”二字作标题的。
二、通过日期
凡属于法定会议正式讨论通过的决议,日期一般放在标题之下,在小括号内注明会议名称及通过时间,有时也可省略会议名称。
三、正文
决议正文的行文方式,往往因决议的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
1.对于事项性决议,其正文一般由“决议根据”、“决议事项”、“决议结语”三个层次构成。
(1)决议根据部分,简短概要地写明在何时,经过什么会议、什么目的、讨论通过了什么问题或事项。
(2)决议事项部分,通常行文采用第三人称的口吻来阐明有关事项,以于涉及范围较广的决议,多采用分条例项的方法。
(3)决议结语部分,应根据需要而定,写法上要与内容紧密衔接,一般提出要求或发出号召,切忌不着边际,泛泛而论。
2.对于纪要性决议,其正文一般由“决议缘由”、“决议内容”两个层次构成。
(1)决议缘由部分,往往以精炼简短的文字,概述出有关会议的名称、原因和议题等内容。
(2)决议内容部分,一般采用叙议结合的方式分层次阐述有关内容。 有的纪要性决议也可在正文末段加“结语”,紧承上文内容,提出希望或号召。 从写作的角度来要求,应当注意:决议阐述的内容,必须是经过有关会议讨论通过的,切不可随意发挥;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深刻和充分的分析为前提;同时要注意语言的准确、凝炼、恰当、生动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