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晓明:议论文写作误区,都是“三要素”惹的祸
发布时间:2014/12/11 9:43:12
2012年福建省高考语文科《考试说明》中要求学生“能写论述类(即平日所说的议论文)、实用类和文学类文章”,并“严格遵循相应的文体要求”。而语文样卷与高考卷的写作题题干表述均为“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议论文或记叙文”。关于论述类的要求,具体为“论述时重在表达自己的看法,并论述其理由依据,做到观点鲜明,论据有力,论证充分,注重分析、说理,而不是用例证代替论证”。由此不难看出高考对于规范写作文体的明确导向,加之高考时选择议论文体的考生占据多数。因而高中各校纷纷将议论文的规范写作视作作文训练的重点,教学自然也围绕说明中提及的三要素“观点(即论点)、论据、论证”来展开。
近日,有幸读到潘新和教授《试论“议论文三要素”之弊害》一文(《语文建设》2012年第1期)。文中有不少颠覆性的观点,比如论点先行的毒害性,材料意识的淡薄性,矛盾思维的失位,证伪方法的缺席等,均点中了传统议论文教学的死穴,对议论文写作的推进大有裨益,笔者也深表赞同。但是,潘教授把当今中学议论文教学的所有关键性问题,都归罪于“议论文三要素”一说,不免失之偏颇。现结合自己的阅读与教学,阐述如下。
一、对于“三要素”提炼不当的原因解读过于牵强
潘教授在文中指出,“论点”一说缺乏实质界定,不能作为议论文的要素,“论据”比论点低了两个层面,“论证”则因为词性不同无法与前二者并列。在笔者看来,这几个说法都无法成立。
首先,对于“论点说”应该客观定位,不能随意化拔高。“论点说”应该是构成一般议论文(而不是优秀议论文)不可或缺的基本元素。如果强求每篇议论文都拥有“较高逼真度的论点”,对于中学生而言,似乎有构筑空中楼阁之嫌。“论点说”针对的更多是一般议论文的写作范式,而潘教授的“新论点说”乃是基于更高层次的议论写作而呈现的目的意识,这是两个不同的命题。打个比方说,“头”是人体不可或缺的部位,但你不能苛求每个人体都有一个“聪明的大脑”,更不能“聪明之头”作为人体的基本要素。
其次,对于“论据”等词的概念,不能狭隘化理解。三要素之“论据”,内涵非常丰富,不能仅仅狭隘地理解为“事例”和“名言”,而应是一切能证明论点的证据,能证明观点的“证据”难道不是议论文的基本要素吗?所以,这种认为论点和论据之间存在层次错位的观点是欠妥的,因为它们本质上是不同范畴的两个概念。它们之间没有“祖孙”关系的忌讳,可以认定为不同要素。
再次,对于“论证”一词的词性问题,不能静止化认识。三要素中“论证”一词,不能静止地只看作是一个动词,而应该深入理解其含义,它不仅包括论证的过程、方法,还包括论证的手段等。如果仅仅基于词性的表面认识,就认定其和“论点”“论据”并列为要素即系失真,实在是武断了。而且词性问题只是一个形式问题,并不能影响到其“要素”的身份问题。
还有,潘教授揪住不放的是“层面”问题。退一步讲,即使其论述得科学、合理,“论点、证和论据”确实不在同一层面,那又如何?依笔者看,“三要素”本来就未必要在一个层面上。所谓“要素”,顾名思义是“重要的元素”,把重要的元素提取出来,即为要素。三种“要素”的罗列,难道一定要在同一层面上?如果“太爷、儿子、曾孙”三者都非常重要,即使不在同一层面,难道不可以成为家庭的“重要元素”吗?
可见,层面问题,并不能作为打倒“三要素”的理据。
二、将认知和思想方法的缺陷归罪于“三要素”有失公平
潘教授认为, “三要素”中,论点先行导致材料意识缺乏,论证为重心突显“论点”的盲目性,而论点和论据的统一则掩盖了矛盾,此言差矣。议论文分析矛盾是对的,那也不过是针对论点产生的内部逻辑性矛盾而言,而不是要制造论点和论据的矛盾。如果一篇议论文,论点和论据不能统一,相互冲突,不要说不能成就优秀议论文,就连议论文都称不上了。
确实,当下议论文教学失却对论点的求真性探求,失却对村料的艰苦、理性的反思性提炼,失却对事物内在矛盾性的全面性分析,使得中学生议论文写作重心不明,分析过程混乱,把文章写得老、假、空,但是断然不能把这些问题全部归罪于 “三要素”说,为什么呢?
论点不能很好地“求真”,并不是“三要素”的弊端,乃是教学过程中未能很好落实的后遗症,充其量这只是一个操作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就是潘教授设计“合理”的议论体式的写作,也难保证不会避免出现论点不新颖、逼真度不高问题。论点要正确,其实这是很艰难的一件事情,而且论点没有绝对的正确性,只有因人而异的相对的正确性。承认这个事实后,再来看议论文,我们就会认同,其实论证才是第一位的。论点可以多元化,关键在于自圆其说。
从“三要素”本身来分析,论点、论据和论证是构筑一篇议论文的基本元素,它们之间相辅相成,紧密相依,一起组成一个不可分的整体,它们的主要目的在于表达观点清楚,列举理由充分,论证过程严谨,从而让读者信服。其中并没有绝对的重点和排头兵,每个要素所承载的功能是不同质的。再说,即使“三要素”强调论点先行,其论点要求的明确性是否就绝对排除了论点的逼真性和创新性?论证成为重点就必然使论点目的意识缺乏?论证的目的又是为了什么?再来,论点和论据不统一,议论文能规范吗?论点论据的统一因为基于论证的严谨性,就当然剔除论点构思时的矛盾性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潘教授在文中强调“‘议论文三要素’关注的是对‘论点’的‘证明’,构成的是一个推理链条,它主要关注的是‘论证’的合理性,却忽视了‘论点’本身的真理性、逼真度”
可是,“论证”的合理性,难道不应该成为议论文写作的主要关注点吗?徒有论点的文章,能叫做议论文吗?议论文如果放弃了论证的合理和过程,那么,论点又如何能证明本身的“真理性、逼真度”?
笔者以为,这些议论文教学中存在的认知方法和思想方法方面的弊端,不能也不该全归罪于“三要素”,其根源,更在于中国当前功利化应试教育体制。升学率的比拼使得议论文写作模板化,难以向“逼真性”的终极目的进发;作业的泛滥使得学生埋身于题海之中,根本无暇材料提炼;高考改卷的快节奏使得议论文教学死守求稳心理,终难思维矛盾化和创新化。如果把应试大环境下导致的痼疾,一股脑儿砸到一种议论体式的理论上,未免有失公平。
三、把证伪的驳论和“三要素”彻底对立有些不妥
潘教授指出,证明主义必将演绎为“教条主义”,而证伪主义才是真正的“真理主义”,并引用了波普尔的理论来论证。但是,这些和三要素有什么关系呢?为何要把证伪的驳论和“三要素”对立起来呢?
笔者认为,过于否定证明主义,其实并不是对传统的创新,甚至也不是颠覆,而是武断的放弃,证明主义作为议论的基本形式,不是说扔就扔的,生活中的写作,证明主义还是一种最基本的议论范式。而证伪主义作为一种新方法,它的优势是论证有力,能够呈现矛盾,但对于矛盾小的论点,或者反例难列的论点,也有触及不到的地方。
证明也好,还是证伪也罢,都不能脱离议论的本质。只要其是议论文,就必然少不了论述作者的观点,少不了论证的过程,如果要想更有说服力,也少不了丰实的论据。笔者再次列举潘文中“一切天鹅都是白的”一例,比方说,要写一篇推翻此论点的驳论,那么,作者必须要明晰表达他的论点——“并非一切天鹅都是白的”,然后寻找有力的论据——“某处有一种天鹅是黑的(或蓝或绿的或……)”(有越多的论据说服力越强),同时,在批驳“一切天鹅都是白的”观点和强调“并非一切天鹅都是白的”的观点的同时,不是都在进行论证吗?驳论文,怎么就和“三要素”成了水火不相容的死敌了呢?
再纵深分析一下,我们发现,证伪也不过是证明的一种特殊形式罢了。它们两者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统一的对象。至于潘教授所论述的证伪重于证明,或者说证伪对于社会的推动作用更大,这只是两者功用上的区别,而绝非特质上的不同。
作者:方晓明
学校:泉州市晋江市养正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