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清霞:在书法教学中提升学生的综合智力和审美能力
发布时间:2015/3/12 16:23:20
继去年8月国家教育部下发《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后,今年1月教育部再次出台了《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要求从2013年春季开学起,把书法教育全面纳入中小学教学体系。《纲要》下发实施后,在全国上下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和影响,书法得以重返中小学课堂,成为中小学的必修课。综合智力和审美能力是学生的两种重要的能力,为此笔者就如何在学校书法教育中提升学生的综合智力和审美能力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在书法教育中提升学生的综合智力技能
当代书法学研究一般倾向把学生书法能力看作是由观察力、模仿力、领悟力和创造力这几种能力的构成。这几种能力存在着从具体到抽象的连环过程。为此在学校书法教学中应充分体现这五种能力的培养,促进青少年学生智力的全面发展。
1、观察能力的培养。观察力泛指学生对书法抽象形式的感知能力,是书法学习的首要能力。观察力的培养即是让学生的“眼”始终走在“手”的前头的过程。在中小学书法教学中,教师应着重从两个方面对学生的观察力进行培养。一是要提出明确的观察目的任务,要求学生在临习前对字帖进行详细的观察、记忆, 如果学生脑中没有帖中字的形象, 宁肯不动笔临写,从而培养学生的观察的主动性。二是要指导学生在观察时能从平常的形式中发现不平常的东西,从别人司空见惯的形式中产生与众不同的感受,从表面看似无关的书法作品中发现相似的师承关系,从而训练学生观察的敏锐性。
2、模仿能力的培养。模仿能力是学生对所取法的法帖或范字的再现之功夫。模仿在一般艺术中被贬为工匠,而在书法学习中它却是唯一有效的法宝。观察是练“眼”的过程,模仿则是练“手”准确性的过程,学生只有“察之者尚精”,才能 “拟之者贵似”。对学生的模仿能力的培养,一是要根据青少年心理发展的特征和学生个体差异,帮助学生选择好法帖,指导学生坚持以历代法帖为范本,进行较长时间的临摹,从而培养学生模仿的持久性;二是在学生临摹的过程中,教师要教育学生坚持“与古为徒”,即一笔一划,都要临得像古人才好,像帖上的字才好,从而训练学生模仿的准确性。
3、领悟能力的培养。领悟力是学生对书法形式中内在规律与本质的洞察与默契,是一种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能力。对已学过的书法技能,学生只有领悟了,才能变成自己的东西。因此,在书法教学中,教师一是要教育学生勤于学习,善于发现问题,养成善学好问习惯, 通过学习获得广博的见识和扎实的书法基本功,能较快的观察出书法作品中的本质规律,较好地领会教师的揭示及引导,从而培养学生领悟的敏捷性。二要是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教育他们学好学校开设的各门课程,培养多方面的兴趣爱好,扩大自身知识储备,为领悟力的萌发提供丰富的土壤。
4、创造能力的培养。创造力是一种综合能力的体现,在书法学习中创造力表现为学生的作品更多的是对前人优秀法帖有机的重新组合,这种重新组合是书写者创造性思维的自然流露。我们在书法中常常喜欢把开宗立派、确立新书风看做是创造力的标志。但这不是书法教学的任务。但在中小学书法教学中,仍然还会出现一些诱发学生创造力的机会,主要体现在创作教学上。对学生创造力的培养,一方面是要引导学生善于进行归纳总结,从中找寻并把握规律, 培养举一反三的能力。如:可通过展示学生所临法贴中所有结构相同的字,让学生从中寻找其结字的基本规律,并用这些规律指导自己的书写实践。二是要培养学生学以致用的应变能力。教师可通过“集字式”创作,即将原字帖中的字通过一首诗词或联句等形式重新进行有序的排列,并力求和谐一致体现原帖风貌,从而培养学生掌握作品形式和风格的能力。
二、在书法教育中提升学生的综合审美能力
青少年审美教育的主要途径是艺术教育,其中书法教学是一条非常重要的审美教育的渠道。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美是道德纯洁,精神丰富和体魄健全的有力源泉。美育最重要的任务是教会孩子从周围世界的美中看到精神的高尚、善良的真挚,并以此为基础确立自身的美。”当前中小学书法教育中审美教育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美的典型和美的境界的陶冶作用和诱导力量去净化学生的心灵,感化学生,在学生心灵深处撒播美育的种子,培养学生高尚的审美情操。
1、运用直观性教学手段进行审美教育。各种类别的美都是以具体的、可感知的形象表现出来的,离开了具体的形象就没有了美,这正如库尔尼雪夫斯所说的,形象在美的领域中占有统治地位,美是在个别的,活生生的事物,而不是在抽象的思想。因此直观教学是审美教育的重要手段。一是要善于运用直观实物。俗话说:“百闻不如一见”,在教学中教师除了要充分利用好教材里的例字、范字等进行教学外,还应根据中小学生不同发展阶段认知心理特点,展示一些经过历史检验的杰出的书法作品,如:颜真卿的《祭稿文侄》、王羲之的《兰亭集序》等等,让学生观其体,记其形,为之赞叹乃至陶醉,从而达到对书法美的判断、认识和评价。也可以组织学生参观博物馆和书法展等,通过优秀作品熏陶培养中小学生高水准的艺术鉴赏能力。二是要善于运用直观语言。语言是教师向学生传播美的信息的最直接的媒介,语言不仅有情感,有色彩,而且有韵律,因此教师在教学中要善于运用直观语言进行示范讲解,使书法知识具体化、形象化,更容易让学生感知、理解和记忆。如介绍柳体方笔圆笔并用时,方笔指在起笔收笔和转折之处有棱角,而呈方的形状,用笔方法是以折为主,圆笔则是指那些圆浑丰润的笔画,往往方圆并用,比如横画起笔方,棱角分明、收笔圆,含蓄圆润,垂露竖也如此,捺画则起笔圆,捺脚外方等等,从而让学生从直观语言中领悟、感受到字的美。
2、运用现代教育手段进行审美教育。寓教于乐是审美教育的突出特点,美育主要是靠美的事物来感染学生,给予他们以精神上的愉悦,乃至思想上的教益。为此教师要善于借助各种现代教育手段进行教学,通过现代教育技术把电、光 、形、声多种媒体组合起来,创造有利于学习的情境,使学生充分发挥视听作用,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做到了学习内容的大小、动静、虚实、远近、快慢、局部与整体、外表与内里之间互相转化,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同时培养了学生的审美能力。如在练字时让学生静听《春江花月夜》,从中感受开阔恬静之美,聆听《二泉映月》感受百折不挠之美……把有声的艺术与无声的艺术结合起来,把凝固的古老艺术与流淌的音乐结合起来,使学生受到艺术的熏陶;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陶冶情操,激发审美情趣,体味审美愉悦,提高审美能力。
3、通过教师的言传身教进行审美教育。教师本身的形象和活动在美育中具有重要的示范功能,其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构成了审美教育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因此,教师在教学时应做到书写美、形象美和语言美。所谓书写美就是指教师书写的例字、版书,包括作业的评语等要规范得体、美观大方,它是无声的语言也是有形的直观,教师漂亮的字体在教学中有利于传递信息同时会让学生有一种敬佩感,并给他们留下深刻的印象。所谓形象美,就是指教师的举止端庄,书写姿势正确,应起到示范作用。所谓语言美,就是指教师在讲授或指导书写时,语言要简洁精练,重点突出,抑扬顿挫,富有感染力。
4、通过积极向上的书写内容进行审美教育。书写健康向上的内容,充满哲理的名诗佳句,谚语典故,蕴涵美好情操的文章诗句,能使学生在思想深处产生震撼,学生的认知水平、审美能力、做人做事的行为能力都得到了提高。如:写书写名言警句,可以从中汲取思想营养,懂得做人的道理;抄录唐诗宋词,可以汲取民族文化的精华,增进文化素养。因此在布置书法作业或指导学生创作参展作品时,教师应要求学生写健康向上积极有意义的内容。这样,学生在练书法的同时,既丰富了文化知识,又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有益的滋润,使精神境界得到升华,从而有助于培养高尚情操和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可谓是一举多得,相得益彰。
现代书法教育具有综合育人功能,在新时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书法教育具有其它学科教育所不可比拟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因此它越来越引起有关专家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通过书法教育对中小学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的培养和书法艺术欣赏,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作者:赖清霞
学校:泉州市洛江区实验小学